张伟直视王倩,目光如炬:“我想请问一下辩护人,被告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前,是否持有完整的原始视频?”
王倩脸色微微一僵。
张伟进攻道:“毫无疑问,她持有!拍摄视频是一个连贯性的动作。被告人不可能在录制时,遇到对自己有利的画面就点一下录制,遇到对自己不利的画面就关掉录制,到了下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瞬间再精准开启吧?”
“既然被告人手机里持有完整的视频,但她最后发到网上的,却只有截取出来的最激烈的数秒钟,并且配上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重罪指控标题!”
“这种精准剔除不利证据的主观状态,还能用什么‘事发突然、感受偏差’来解释吗?”
张伟转头看向审判台:“审判长!冲突爆发的那一刻,我们尚且可以说是情绪上头有点偏激,这是人之常情,也是法律能够包容的。”
“但是,冲突结束之后呢?”
“从冲突发生,到被告人回到家中、打开剪辑软件、裁切视频、添加滤镜、配上惊悚音乐和恶毒文案,这中间过去了多久?几个小时!”
“这段时间足够一个情绪失控的人冷静下来了吧?”张伟的声音掷地有声,“在剪辑视频的时候,被告人必须一帧一帧地重新翻看完整的视频记录!在这个过程中,她清楚地看到了男童的水平推搡,清楚地看到了摊主的无奈解释!”
“但她依然选择隐瞒真相,恶意剪辑!这就彻底排除了所谓的情绪激动!这进一步证明了被告人是在极其冷静的状态下,恶意操控网络舆论,其主观恶性极大!”
“不仅如此!被告人在发布不实视频后,还将这个被精心剪辑过的视频,同步分发到多个专业网暴群组中,并号召群友使用相同的污名化话术去攻击被害人!”
“这种持续的、有组织化的传播行为,足以彻底排除‘一时认知偏差’的可能。这恰恰证明了她具有‘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散布’的直接故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