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一会的功夫,他给了钱锦一个信息。
克莱尔·汉密尔顿,十八岁,舞蹈系学生,芭蕾舞是学校跳的最好的。
钱锦心满意足地和克瑞恩一起走了。
......
来到一栋小别墅,这里是特殊警察小队驻地,距离纽约市警察局也不远,既方便办案,又有独立性,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
看着克瑞恩拿出来的案件线索,钱锦心中一喜,都是“老熟人”了,这下大爷可以大显身手了。
水晶湖,榆树街,万圣节狂徒,电锯杀人狂,山林食人魔......
“怎么样?我们该怎么查?”
克瑞恩虽然是特殊警察小队队长,却极有自知之明,处理这些事,钱锦比他更有把握,就听他的。
钱锦也不客气,拿出其中一份档案,手指在上面点了点,“去水晶湖,就拿这杰森小子开刀!”
为什么选杰森?
有几个原因,一是柿子挑软的捏,以钱锦目前的手段,对付物理攻击为主的杰森,手拿把掐,无头骑士绝对可以将他大卸八块。
像弗莱迪这家伙,可以梦中杀人,手段太诡异,没有确切的把握下,还是小心为上。
二是水晶湖最好找,只要出现在水晶湖,尤其是还有小妞在场的情况下。
单身狗杰森肯定受不了刺激,一会的功夫,就会拿着大砍刀冲过来。
至于电锯杀人狂,山林食人魔等等,得耗费大量时间来找他们,不划算。
三是水晶湖最近,离纽约不过一天的路程。
第一桩案子,必须办得又快又好,才算不丢兄弟两人的脸面。
另外,钱锦还急着回来找克莱尔·汉密尔顿呢?
不愿耗费太多时间。
算杰森倒霉了。
.......
杰森,又名扫黄先锋、百人斩少年、不死杰森,是经典恐怖电影《十三号星期五》的主角,也是漂亮国大名鼎鼎的 “四大杀人狂”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