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此一事,沈凡学乖了。他不再直接从大路走,而是绕着村子后山的小路去镇上,那条路崎岖难走,却隐蔽,像猫最喜欢钻的矮树丛。他还在篮子底下藏了块小石子——不是为了打架,是为了遇到危险时能扔出去吸引注意,就像他当猫时会用爪子拨弄东西转移视线一样。
更重要的是,他开始琢磨怎么把生意做得更稳。光靠黄瓜和青菜不行,得有点“特色”。他钻进空间,看着灵泉水边新长出来的几株植物犯愁——那是他上次从镇上买麦芽糖时,顺手捡的几粒番茄种子种上的,现在已经结出了红彤彤的果子,圆滚滚的,像村里小孩玩的琉璃球。
“这东西能吃吗?”沈凡捏着个番茄,犹豫半天。他当猫时没见过这玩意儿,记忆里也没有相关的信息。他试探着咬了一小口,酸甜的汁水立刻在嘴里爆开,比黄瓜多了点层次感,好吃!
他眼睛一亮:就用这个!
第二天,沈凡除了送黄瓜,还特意带了几个洗干净的番茄,递给迎客楼的掌柜。掌柜的见这果子红得透亮,从没见过,好奇地尝了尝,顿时眉开眼笑:“这叫什么?味道绝了!凉拌、做汤肯定都好吃!”
“这叫番茄。”沈凡胡诌了个名字(他也不知道叫啥,只觉得“番”字像外来的,瞎蒙的),“是我偶然得到的种子,就长了这几个。”
掌柜的当即拍板:“这番茄我全要了!五十个铜板!以后有多少要多少!”
五十个铜板!沈凡心里乐开了花,比第一次换到鸡蛋时还激动。他突然明白,空间里的东西不仅能填饱肚子,还能变成“稀罕物”,帮他在这镇上站稳脚跟。
从那以后,沈凡的“货单”越来越丰富。空间里的蔬菜仿佛知道他的心思,什么稀罕长什么:有像小灯笼一样的青椒(辣得他直吐舌头,却被迎客楼的厨子奉为珍宝),有爬满架子的豆角(嫩得能掐出水,比村里种的长一倍),甚至还有几株草莓,红通通的挂在叶间,像撒了一地的红宝石。
这些“稀罕菜”让迎客楼的生意越来越好,掌柜的对沈凡也越发客气,不仅每次都多给几个铜板,还偶尔留他吃顿饭。沈凡第一次吃到自己种的菜做的菜,看着盘子里油亮的番茄炒蛋、翠绿的清炒豆角,心里暖烘烘的——这感觉,比当猫时抢赢了三花还满足。
但“猫习性”的坑,还是时不时会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