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悦接过信,低头看了一眼。信很短,只有几行字,上面写着“我在京城一切安好,过几天就回去,你们不用担心”。字虽然歪,但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。她把信揣进怀里,说了句“好”。
从钱掌柜那儿出来的时候她在巷口站了一会儿。晨光照在青石板路上,把路面照得发亮。几个挑担子的小贩从她面前走过去,吆喝着卖菜。她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走过去,看着他们的背影越走越远。
第三天,刘主事派人送来消息:案子提前了两天审,定在后天早上。
当天下午,常悦去见了那三个证人。钱掌柜已经能下地走了,头上缠的布换成了薄薄一层,走路的时候还需要扶墙,但他说他已经可以去作证了。刘老板说他也准备好了。张先生说他没什么好准备的,到堂上照实说就行。
那天晚上常悦睡得不好。
她翻了几次身,每次翻过去又翻回来。月光从窗户缝里透进来,在地上画出一条细长的亮线。
她没有点灯,躺在黑暗里,睁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天花板,然后把那块木雕从枕头底下摸出来握在手心里。
木雕还是温的,像是被她攥了一天一夜。
她盯着那只猫看了一会儿,把木雕放回枕头底下,闭上了眼睛。
那天早上她醒得早,天还没亮透。
她洗了脸,换了衣服,把那卷证词和几封证人的信装进一个布袋里背在肩上。她走到院子门口的时候周梁生已经站在门口了。
他穿着一件靛蓝色的官袍,腰间系着黑色绦带,头发束得整整齐齐。他没有多说什么,只说了两个字:“走吧。”
两个人并肩出了院子,往刑部衙门的方向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