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三十六、昆仑镜

云梦神泽 时宿雨 2327 字 21天前

但即便如此为了土地和水源的争斗却并未因此停歇,人总是贪婪,当生活安稳下来,总想要得更多。

这种兼并是极为残忍的,因为连年征伐,部落之间已毫无信任可言,甚至发生过战俘叛乱反杀之事,所以自我记事以来,部族一但被攻克,胜方只要领地和物资,至于人,非我族类其心必异,既难以同化,唯一的做法就是,全部杀光。

直到岐虞部开始兴盛,这种非人的野蛮杀戮方才停止。

我生活在岳北密林之中,不远处就有大片肥沃的平原,此前常爆发战争,占领此地的部落换了一茬又一茬,其中一些驻足一阵便离去了,有些则是被驱赶或者全族被屠灭,是以我从不敢离开森林,只偶尔趁夜色,去营地偷些干粮吃食和粗布麻衣。

但我也不白拿,总会留下些我抓的野味,我当时年纪尚小,个子也不高,身手却是矫健,加上常年生活在森林中练就出的敏锐,几乎没有被抓住过。

见到岐虞族族长,我的养父,后来的神王,是在他进入森林捕猎时,这是他问鼎天下过程中难得的休闲。

他看到我的时候,我正龇牙咧嘴地趴在地上,如野兽般同两只狼崽争食,那一刻,他的眼睛顿时亮了,立即便要将我接回,并收我做养子。

神王是个有惊世之才,再造乾坤的雄主,但他也有一个心病,就是他的八个儿子全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阿斗,成日只知声色犬马,游手好闲,神王征战天下,平日里也无暇管教,与夫人感情又极好,是以对其所出子女也不忍重责,反倒惯得他们不知天高地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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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,神王收养我,并非因为欣赏或者怜悯,只是将我当成是鞭笞儿子的工具,引入羊群的狼,投入死水的石子。

日子一长,或许是父子慈孝演太久,久到我忘了自己的身份,他让我叫他的儿子哥哥,让我叫图雅,也就是他的妻子阿玛,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,只要我足够懂事,足够有用,就真的能融入这个家。

我没有名字,阿玛一开始叫我瓦可,在岐虞古语中指小狼,但她的儿子们私下里都叫我“尼罕达”,是野狗的意思,并且带有强烈的贬低和侮辱的意味。

小半年后,某一日神王怒气冲冲从他的二儿子越台处出来,撞见我用吃剩的苞米做成沙袋,在庭帐前打拳,气盛很猛,但过于贪心,沙包做得太大了,小小的拳头打上去,纹丝不动,不禁噗嗤一下笑出声,蹲下来,耐心地教我如何扎马步,如何出拳。

他体形高大,身上毛皮大氅蹭我脸上,痒痒的,宽厚的手掌很粗糙,也很温柔,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,他只教了我一会儿,便匆匆离开,走了两步又回头问:“你,是不是还没有名字?”

我懵懂地看着他,不明何意。

“是我疏忽了,把你接回来这么久,连名字都没有给你起,从今往后,你就叫子棋,如何?”

“嗯!”幼小无知的我用力点了点头。

那年我六岁,第一次有了名字,我以为那是父爱,从这天起便暗自发誓,要将我全部的忠诚都献给他。

神王让军中最厉害的勇士教我制敌之术,也请了先生教我读书,他知道对我的照拂会引来儿子们的不满,于是安慰我说那些古语早就废弃了,他们应该也是随口说的,也许根本不知其意,让我不要放在心上。

阿玛倒是会替我出头,她是一个良善的女人,但也不忍严惩自己儿子,得知我受欺辱,也只能加倍对我好。

对于她,我还是很感激的,她是我童年晦暗岁月里的一道光,我不想让她伤心,所以总是默默承受,反使得兄弟几个变本加厉,愈发猖狂。

好在岐虞部的人待我实是不错,来岐虞不到两年,神王就几乎平定西北所有部落,士兵士气鼎盛,跃跃欲试,想要踏足中原。

部落的人都说那是我带来的福气,在这里我受到了极大的欢迎。

新杀的牛羊总会给我留一块最好的腿肉,篝火晚会也会将我簇拥在中间,农闲时阿爷阿嫲们会抱我坐膝头,给我洗果子吃,到了饭点阿叔们吃酒,还会逗弄得用筷子沾了放在我嘴里,见我被辣得不行随机哈哈大笑,然后被自己的婆娘呵斥。

这很快就引来我那些“兄长”们的妒忌。

“他算什么东西?还真以为自己是福星?呸,一个没人要的野种罢了。”我听到肖勇对他大哥应仁说。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