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浩南瘫坐在最中间的太师椅上,背脊佝偻着,平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乱糟糟地垂在额前,眼神空洞得像两口枯井,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比死了亲爹还要难看。

他面前的长条桌上,散落着几张染血的纱布和半截断裂的钢管,旁边堆着几份潦草的汇报单。

一个缺了门牙的小弟正站在桌前,声音发颤地报着损失:“南哥……尖沙咀的场子丢了,守场的兄弟伤了一百一十七个,五十三个断了腿;油麻地那边更惨,阿彪被打断了胳膊,阿强眼睛被划了一刀,现在还在医院躺着……能拿起家伙的,只剩下不到三十个了……”

陈浩南没说话,只是拿起桌上的威士忌,对着瓶口猛灌了一口。

辛辣的酒液烧得喉咙生疼,却压不住心里的寒意。

那些从东兴抢来的地盘,还没捂热乎,就被对方像饿狼扑食似的夺了回去,兄弟们拼了命抢来的胜利,转眼间就成了泡影。

“啪”的一声,他把酒瓶重重砸在桌上,酒液溅得满桌都是。

“够了!”他低吼一声,声音里满是疲惫和绝望,“出去!”

那小弟吓得一哆嗦,赶紧低着头退了出去,关门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哼。

议事厅里只剩下陈浩南和山鸡、大天二、陈耀几个心腹。

角落里,几个缠着绷带的兄弟靠在墙上,有的用手捂着渗血的伤口,有的低着头唉声叹气,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颓败。

“你们怎么看?”陈浩南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,扫过面前的兄弟,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,“这仗,还能打下去吗?”

山鸡第一个开口,他的胳膊上缠着厚厚的纱布,是前几天抢码头时被砍的,此刻正疼得龇牙咧嘴:“南哥,别打了,跑路吧!”

他往地上啐了口带血的唾沫,“东兴现在风头正盛,乌鸦醒了不说,还请了个南洋降头师,那家伙连巫供奉都能弄死,咱们这点人,上去就是送菜!”

大天二也跟着点头,他的额角贴着纱布,渗出血迹:“山鸡说得对!

去美国,或者奥地利、加利福尼亚,随便找个地方躲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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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们这些年捞的钱,够在国外买栋大别墅了,实在不行就招兵买马国外能买枪,只要有钱,还怕抢不到地盘?”

他顿了顿,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甘,却更多的是无奈:“这香港的地盘,守着也没多大意思了。

东兴现在跟打了鸡血似的,咱们硬拼就是全军覆没,不如避避风头,等他们势头过了再说。”

陈耀坐在旁边,一直没说话,此刻终于开口:“我也觉得该走。

那南洋降头师太邪门,巫供奉死得那么惨,保不齐他们会用邪术对付咱们。

真要是被下了降头,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,留着命比什么都强。”

陈浩南看着他们,又看了看角落里那些伤痕累累的兄弟,胸口像被巨石压着,喘不过气。

他想起刚入洪兴的时候,跟着蒋天生打天下,那时候兄弟们喊着“生死与共”,拿着砍刀就能跟人拼命,就算只剩最后一个人,也敢往前冲。可现在……

他长长地叹了口气,眼眶有些发热。“看来,这次是真的输了。”

他喃喃道,声音里带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哽咽。

谁能想到,乌鸦那家伙居然这么能扛?

中了巫供奉的阴咒,本该必死无疑,却硬生生请来了南洋降头师翻盘。

难怪蒋天生会把东兴交给乌鸦,这个人,是真的有两把刷子,比他狠,比他能忍,也比他运气好。

“收拾东西吧。”陈浩南站起身,太师椅被他推得往后滑了半米,发出刺耳的摩擦声,“天亮之前,带能走的兄弟走,去码头,我已经让人联系船了。”

山鸡和大天二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松口气的神色,赶紧应声:“好!我们这就去安排!”

“南哥,那这些地盘……”陈耀犹豫着问。

陈浩南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洪兴旗帜,那面染过血的旗帜此刻耷拉着,像只折了翅膀的鸟。“给他们。”

他扯了扯嘴角,露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,“留着命,总有拿回来的一天。

角落里的兄弟们听到“跑路”两个字,有的红了眼眶,有的长舒一口气,更多的人默默站起身,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。

议事厅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响动,夹杂着压抑的咳嗽声和叹息声。

陈浩南走到窗边,掀开窗帘一角,看向外面漆黑的街道。

远处隐约传来警笛的声音,还有东兴那边隐约的欢呼那是对方在庆祝胜利。

他握紧了拳头,指甲深深嵌进掌心,直到渗出血来。

输了,这次是真的输了。

但他没死,兄弟们也没死,只要命还在,总有卷土重来的机会。

他最后看了一眼这栋承载了他半生荣辱的议事厅,转身大步向外走去。“走!”

门外,夜色正浓,码头的方向传来轮船的汽笛声,悠长而苍凉,像是在为这群败走的江湖人,奏响最后的挽歌。

维多利亚港的码头,凌晨的海风带着咸腥的凉意,卷着远处货轮的鸣笛声掠过栈桥上的铁皮棚。

一艘漆成深蓝色的货船静静泊在泊位上,巨大的船身像一头蛰伏的巨兽,甲板上亮着几盏昏黄的灯,映着搬运工忙碌的身影他们是陈浩南花钱雇来的,对外只说是帮“富商”转运私人物品。

栈桥上停着五辆黑色轿车,车门敞开着,陈浩南的手下们正拎着沉甸甸的行李箱往船上搬。

箱子是统一的银色硬壳款,表面贴着海关免检的标签,里面塞满了成捆的钞票和金条那是他们这些年在香港捞的钱和金条,通过各种渠道洗白,换成了可以在任何国家合法流通的货币和硬通货,沉甸甸的,压得人手腕发酸。

陈浩南站在最前面的车旁,手里捏着一支没点燃的烟,望着远处香港岛的轮廓。

天际线已经泛起一丝鱼肚白,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在晨光中反射出微弱的光,像一串散落的珍珠。

这是他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城市,从油麻地的街头混混到铜锣湾的话事人,这里的每条街、每盏灯,都刻着他的血与汗。

“南哥,都搬得差不多了。”山鸡走过来,他的胳膊还吊在脖子上,脸上带着未愈的伤痕,“船家说,天亮前必须启航,再晚就赶不上洋流了。”

陈浩南点了点头,最后看了一眼那片熟悉的天空。

晨雾渐渐散去,云层被染成淡淡的粉紫色,天快亮了。

可这黎明,却不属于他。

他深吸一口气,将那支烟塞进裤兜,转身走向舷梯。

皮鞋踩在铁质的梯级上,发出“噔噔”的轻响,在空旷的码头格外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