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章 陀枪师姐16

林国良坚持说自己在家,老婆女儿都能作证。

但阿Kat注意到,他说“在家”的时候,眼神飘了一下,往窗户的方向看了一眼。

从林国良家出来,阿俊第一个开口:“那个人有问题。”

王瑷点头:“手背上的伤不是切菜切的,刮伤也不太像。更像是打斗或者用力抓握什么东西的时候被划伤的。”

“而且他说‘在家’的时候,眼神不对。”阿Kat拉开车门,“查他的手机通话记录和位置信息。如果他撒谎,一定能查到。”

调查进行到第五天,案子像一团乱麻,越扯越乱。

何志远的不在场证明被证实了。

他的同事和会议记录都能证明他下午两点到四点一直在公司,从观塘到元朗,开车至少要四十分钟,他不可能在两点半出现在案发现场。

而且他的手机位置信息也显示他一直在观塘附近,没有异常移动。

林国良这边倒是有些问题。他的手机位置记录显示,案发当天下午他确实在屯门的家里,但下午三点左右有一个持续半小时的空白——他的手机没有移动过位置,也没有任何通话和网络活动。

按照他的说法,他在家睡觉,手机放在桌上没动。听起来说得通,但王瑷觉得太巧了,刚好那半小时手机没动。

财叔说的那个因为瓷砖有色差吵架的装修工,后来被找到了。

那人叫洪天佑,五十岁,是个装修工人,住在元朗。

阿俊和玖哥去他家里问话的时候,洪天佑正在家门口修单车,手上有油污,态度很自然,不像心里有鬼。

“我是跟林国栋吵过几句,但那是生意上的事,不至于杀人。”洪天佑一边擦手一边说,“那天我在家,我老婆可以作证。我下午两点多出去买了包烟,三点不到就回来了。你们可以去查便利店监控。”

阿俊去查了便利店监控,确实拍到了洪天佑两点四十分在店里买烟的画面。

从元朗到锦田,开车要二十分钟,就算他买了烟马上赶过去,也要三点才能到。

但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是从两点半开始,时间上对不上。

每一个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,每一个人的说辞都看似完整,但案子就是破不了。

第六天,阿Kat把两个组的人召集到一起开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