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瑷在路边蹲着逗猫。
她蹲了很久了,久到那只流浪猫已经开始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。
今天本来只是想出来买个冰淇淋吃。
走着走着看见路边蹲了只三花猫,她就蹲下了,蹲下就不想走了。
“你饿不饿啊?”她歪着头问猫。
猫不理她。
王瑷也不恼。
她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——自己的感受最重要。
猫不理她,她觉得猫有个性,更喜欢了。
于是又蹲了二十分钟,思考猫在想什么。
她长得确实好看。
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好看,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还想再看第二眼的灵秀。黑白分明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浸在清水里,鼻梁挺秀,唇不涂而朱,整个人清清爽爽地站在那里,就像一朵自由自在行走的花。
此刻这朵花正蹲在路边,对着猫碎碎念。
“你是不是喜欢我?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。”
猫站起来,走了。
王瑷叹了口气:“渣猫。”
她拍拍膝盖站起来,准备去找个甜品店。
转身的一瞬间,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紧接着是什么东西被撞翻的巨响。
她没回头。
不是故意装酷,是真的没意识到。
她脑子里还想着刚才那只猫走路的姿势,觉得那猫的屁股扭得很有韵律感,决定给它取个名字叫“扭扭”。
然后一只手从后面拍上了她的肩膀。
那只手很大,戴了三个金戒指,一个比一个大,看起来像是要把整个金店的库存都挂在手上。
王瑷终于回过神来,顺着那只手往上看,看到了一个人。
这人身高六尺有余,一身白西装白得发亮,亮得扎眼,亮得像是要用这身衣服向全世界宣告“老子有钱”。
头发梳得油光锃亮,苍蝇站上去都得劈叉。
五官倒是端正的,但是歪着嘴笑的时候,那股子气质就像是一个刚抢了银行的小混混在跟警察说“我真的不是坏人”。
正是贵利王。
……
他刚才开着那辆招摇过市的敞篷跑车,为了多看王瑷两眼,一头撞上了路边的水果摊。
西瓜崩了,榴莲滚了,摊主气得跳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