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三十二章 情圣13

……

程胜觉得稳了。

他坐在贵利王办公室的沙发上,翘着二郎腿,手里捧着一杯阿华田,脸上的表情像一个刚解开了一道世纪难题的数学家。

排骨坐在他对面,啃着鸡腿,满嘴是油。

阿强和阿刚站在门口,一人叼着一根烟,烟雾缭绕中透着一种“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”的茫然。

“老板,”程胜放下杯子,清了清嗓子,“经过我这几天的观察和分析,我得出一个结论——你这单生意,稳了。”

贵利王从老板椅上坐直了身体,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:“说。”

程胜站起来,走到白板前。白板上还留着上次画的“雨中送伞”和那只猫踩的梅花印,他也没擦,直接在新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大字——

“天时、地利、人和”。

“首先说天时。”程胜用马克笔在天时下面画了一条线,“老板你今年贵庚?”

“三十四。”

“三十四,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。有钱,有势,有阅历,有长相——”程胜看了一眼贵利王的脸,斟酌了一下措辞,“有……有棱角。这个年纪的男人,对年轻小姑娘来说是‘大叔’,对同龄女性来说是‘成熟男士’,对年纪大的女性来说是‘小鲜肉’。不管从哪个角度看,都是黄金期。”

排骨在旁边插嘴:“那我呢?我三十五,是不是也是黄金期?”

程胜看了排骨一眼。

排骨穿着一件油渍麻花的衬衫,卷毛乱糟糟的,嘴角还挂着鸡腿的油光,两撇小胡子翘得跟眉毛一样高。

“大哥你也是黄金期,”程胜面不改色地说,“赤铜金。”

排骨没听出来是讽刺,还挺高兴:“赤铜金?那是不是比黄金还值钱?”

“差不多差不多。”程胜赶紧转移话题,“再说地利。老板你有公司,有车,有房,在这个城市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。虽然——”

他顿了顿,看了贵利王一眼。

“虽然挣的钱不是那么正道。”贵利王替他说了。

程胜讪讪一笑:“但是这个社会嘛,笑贫不笑娼——不对,我不是那个意思。我的意思是,你有实力,有资源,有社会地位。这些都是你的优势。”

贵利王没有说话,但他的表情表明他认可这个分析。

“最后说人和。”程胜走到白板最右边,在“人和”下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,“老板,你知道追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吗?”

“真心。”排骨又插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