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,”他坐直了身体,眼睛里闪着光,“我们现在要做的,不是改变你,而是让王小姐看到真实的你。你不需要变成另外一个人,你只需要让她看到——你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。”
……
程胜的新策略很简单:不演了。
不是不演了的意思,而是不刻意去演了。
程胜告诉贵利王,之前那些英雄救美、雨中送伞、养猫追女之类的招数,虽然出发点是好,但本质上都是在“演”。而王小姐这种人,什么都看得明白。
“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”程胜说,“想去哪儿就去哪儿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。不要想着‘这样做她会怎么想’,你就做你自己。”
贵利王皱了皱眉:“做我自己?我自己就是放高利贷的,难道我带她去收债?”
程胜想了想,觉得这个画面太美,不敢想象。
“也不是让你完全放飞自我,”程胜赶紧往回找补,“我的意思是,你不用刻意去讨好她。你已经过了需要讨好的阶段了。你现在要做的是——让她习惯你的存在。”
“习惯?”
“对。让她觉得你就像空气一样,无处不在,但又不会让她窒息。”程胜说,“你每天出现在她的生活里,陪她做她喜欢的事,但不要给她压力。慢慢地,她就会习惯有你。等她习惯了,你再突然消失一下——”
“为什么要消失?”贵利王不解。
“让她想你啊!”程胜一拍大腿,“你天天在她面前晃,她不会觉得你有什么特别的。但你突然不出现了,她就会想——‘咦,那个人今天怎么没来?’这一想,你就赢了。”
贵利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。
排骨在旁边嘟囔:“这不还是演吗?假装消失。”
程胜和贵利王同时看向排骨。
排骨立刻低下头,专心致志地啃鸡腿,鸡骨头啃得咯吱咯吱响。
“行,”贵利王站起来,整了整西装领子,“那就按你说的办。”
“等等,”程胜叫住他,“老板,我还有最后一个建议。”
“说。”